资质政策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纳米科技”等 5个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03-01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纳米科技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37号)、《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性能计算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38号),为做好“纳米科技”、“重点基础材料技术提升与产业化”、“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材料基因工程关键技术与支撑平台”和“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五个重点专项项目的组织及推荐工作,现将专项申报及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纳米科技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性能计算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二、请各申报单位首先进行网上填报,将网上生成的项目申报书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将项目申报书四份及电子版(含1份原件)报送至市科委319室。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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