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政策
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级申报时需要注意什么?
为完善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系统集成行业,促进市场健康和良性发展,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做大做强,中电联和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联盟重新发布了《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
能力评估体系 能力要求》团体标准,此标准的出台势必会给我国信息化发展带来巨大的变化

1、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是指企业股权关系明确。
2、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涂改、、租用或借用资质证书参与市场活动,以及串通投标、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3、资质申报的不良行为是指企业在资质初次申报、升级、换证、监督检查及变更事项中的弄虚作假行为。资质证书使用的不良行为包括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的行为。
4、质量管理体系的标准包括GB/T 19001-ISO9001、GJB9001、SJ/T 11235、GJB5000,企业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至少应是上述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中的一个。
企业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应覆盖与系统集成业务相关的所有活动和过程,与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相关的所有部门、人员应在体系覆盖的范围内。
企业应制定并发布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贯彻执行,且有记录、可核查。
5、企业应有客户服务制度和流程,有满意度调查和投诉处理机制。
6、企业技术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职称可以按下表作视同处理。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包括项目经理资质和高级项目经理资质。
财务系列职称包括会计师、审计师、注册会计师,不包括经济师。

7、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包括从事咨询设计、软件开发、集成实施、软件测试、技术支持、运营服务、质量保证等岗位的人员。财务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商务等与集成项目不直接相关的人员不包括在内。
8、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的人数以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工作网站公布的人员且是企业正式在职的人员人数为准。
9、企业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与考核应有记录、可核查。
以上就是知企网小编给大家总结的关于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级的相关知识,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或者其它疑问,可以点击知企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服务详情:信息系统建设及服务能力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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